(一)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; (二)拟订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; (三)执行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; (四)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项目; (五)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海关减免税及贴息相关工作; (六)建设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信息化平台; (七)协调处理采购工作中质疑、投诉相关事宜; (八)建立供应商服务和产品质量评价体系; (九)遴选、考核、管理采购代理机构; (十)指导和监督院处等二级单位采购活动; (十一)负责机关处室通用设备及家具资产入库、调配及再利用工作; (十二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